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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密

关于开展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安全自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9-12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

为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二级单位自查阶段(9月3日-9月19日)

1.二级单位根据《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附件1),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特别是科研实验室)进行自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自查记录留存备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二级单位于9月19日(周一)下班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技术安全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学校检查反馈阶段(9月19日-10月10日)

1.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加强对实验室日常巡查与指导力度,二级单位根据督查情况积极配合整改。

2.学校9月底前重点组织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二级单位隐患台账上报情况,对二级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提出反馈意见,二级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成整改。
  (三)教育部入校检查阶段(11月-12月)

教育部将组成现场检查专家组,开展现场检查,对高校开展情况进行入校检查,提出反馈整改意见。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二、检查重点内容

检查内容具体参照《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二级单位根据上述对照表在全面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使用及存放情况

实验室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是否按要求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并张贴安全标识、化学试剂标签无脱落、模糊现象等。

(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

二级单位是否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实验室是否与进入实验室的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等。

(三)基本设施和资质运行情况

实验室基本安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包括是否安装并定期检修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等防护设施,是否安装并定期维护洗眼器等应急设施。从事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实验室及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四)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实验室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内务管理细则、各项操作规程),是否张贴高温、高压特殊仪器设备及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

(五)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网站信息是否定期更新,是否设有安全教育宣传窗,是否定期对单位内实验室用房责任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实验室是否定期对危险品使用、保管等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六)危险废弃物存放及处理情况

实验室临时危险废弃物暂存点是否具备存放条件并悬挂警示标识,危险废弃物是否分类存放并定期交学校统一处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内的危险废弃物是否及时处理。

(七)应急预案设立情况

二级单位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各类大型设备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验室是否建立危险性实验紧急处理办法等。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整改,加强重点隐患监管,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技术安全科(办公楼107),马庆  牛犁

电  话:62332397   电子邮箱:bkjishuanquan@163.com

 

                                        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5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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